沧州市新华区第十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的公示



关于沧州市新华区第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的公示


为进一步保护传承沧州市新华区优秀传统文化,健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体系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》和《河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》相关规定,经过项目申报、材料审核、专家组评审等程序,现将我区第十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予以公示(项目排名不分先后)。

01公示时间及信息

经申报、材料审核、专家评审、综合研究等程序,拟认定第十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11项。现将拟认定名单予以公示,公示期为2026826日至2026年91日(共7天)。如有异议,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实名向新华区文化馆非遗保护中心反映,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,逾期不予受理。

受理单位:沧州市新华区文化馆非遗保护中心

联系电话:0317-5670258 

联系人:郎向阳


02 公示名单

特此公示

沧州市新华区文化和旅游局

沧州市新华区文化馆

2026年826日


编辑:颜娜
初审:徐吉星
监审:张静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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